接受贿赂,具有较强的自我监控能力。
知识结构。秘书工作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工作,要求秘书人员横向上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在纵向上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秘书应具备三层知识结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秘书的专业知识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秘书专业的基础知识,比如秘书学、文书学、档案学、写作学以及调查研究知识、会议组织知识、信息科学知识、保密工作知识等。第二部分是行业知识与秘书专业知识的结合。比如行政管理学、法学以及办公自动化等。秘书除了掌握必备的基础、专业知识外,还要有广博的相关知识,比如社会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新闻学等。秘书人员只有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变一技之长为多技之长,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秘书工作。
智能水平。秘书活动是脑力劳动,因而就必然要求秘书人员的智力素质达到一定水平。秘书活动又具有实实在在的可操作性,因而还要求秘书人员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这样,智力与能力紧密结合的运用和发挥状况,就成了考核秘书人员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智力水平是指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的能力。在职业活动中,秘书应该具有观察力透彻、记忆力牢固、反应力灵敏、注意力集中、表达力流畅、理解力深刻、口评力精湛、判断力准确、思维力高超的良好素质,而尤其在思维方面应当具有较高的水平。智力属于认识活动范畴,而能力属于实践活动范畴。能力是指人能完成一定活动的本领。不同的实践活动对能力有不同的要求,而秘书职业则要求秘书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综合能力和组织能力、运筹运作能力等。
5.2秘书职业资格认定的形式
我国的职业资格认定在国家证书制度和社会考试体系中都具有自己特殊的地位。秘书职业究竟采取什么样的认定形式,怎样与中国实际联结和国际惯例接轨?这些都是建立秘书职业资格制度必须考虑的问题。
(1)在认定体系上实行国家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或者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权的机构来实施。从世界各国来看,可以分类两种形式。一是竞争性分权管理,就是由自由竞争产生和各种非政府性证书机构来推行和分别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二是非竞争性集中管理。就是由政府或者政府授权来集中统一地推行和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西方大多数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采用分权管理方式,东方大多数国家职业竞争机制制度采用了非竞争性方式。这两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方式各有优缺点。东方国家和地区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凭借国家行政权利来推行的,采取的是非竞争性行政手段。其优点是在政府行政效率高的前提下,证书的权威性更高,推广效率更高,有可能迅速建立标准、规范的证书体系,容易做到集中统一,对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先进技术的推广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缺点是由于缺乏竞争,很可能使证书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政府在证书推行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容易导致政府行为扭曲和行政腐败,从而给整个工作带来重大损失。西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优缺点和东广的优缺点正好相反。其优点是,它的证书鉴定制度靠竞争才能生存下来。因此特别重视质量,而且其证书能够紧密结合经济与生产的实际需要。由于政府与证书的发放完全没有直接的利益,就能够很好地担任管理者和仲裁人的角色,避免行政腐败的发生。但是,证书资格的竞争和分权管理也带来标准不统一,证书管理也不统一规范。此外,行会太大的权力可能导致对人力市场的垄断,限制了经济增长争需要的技能发展,甚至影响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部门的发展。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当前两种职业资格证书模式各有自己的特点。我国应当结合自己的国情,吸收每一种模式的优点,防止或克服其弱点。我国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将主要依靠政府力量来推行,采用国家证书制度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有利于较快建立健全社会统一的职业标准;有利于发挥国家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组织、协调和指导的作用;有利于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特别强调,在运用国家权力推选职业资格证书过程中,避免政府行为扭曲和行政腐败始终是需要高度重视的环节。
(2)在认定方式上实行现代第三方认证规则。从我国职业资格鉴定的工作方式上看,近年来,我国的职业资格鉴定从传统的第一、第二方认证,逐步发展到第三方认证,也就是走上了社会化管理的轨道。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必然大大强化人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形成的人才之间的竞争、单位对人才的选择,以及人才的流动,都要求改变过去由人才供给方(即培养人的单位,包括家庭、学校、培训中心等,统称第一方),或者劳动力需求方(即用人的单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等一切需要人的单位,统称第二方)认证的制度,代之以第三方认证的制度。所谓第一方认证或者第二方认证,实质上就是培训机构或者企业机构自培训、自考核、自认证的传统方式,而第三方认证则是由独立于供给和需求双方的第三方,即由政府授权的独立鉴定考核机构对从业人员做出职业认证。第三方认证是我国人力质量认证和管理方式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对于提高我国人力资源质量评价系统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有重要作用。这一变革不但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与国际通告的第三方质量谁方式接轨,为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最终走向国际一体化,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创造了条件。我国秘书职业资格制度采用第三方认证规则,理由有三。第一,客观公正。我国秘书职业资格认证的鉴定考核活动中,由于实施鉴定考核的机构是与人力需求方和人力供应方在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上都相分离的独立机构,在实施鉴定的认证过程中它能够摆脱当事人身份的影响。同时,作为第三方,它又代表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其中包括第一方和第二方的根本利益,根据社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实施鉴定和考试。这样就能保证鉴定和考试的客观和公正。第二,科学统一。第三方认证由于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专门的技术力量,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有可能保持较高的工作水平,同时,保持全国标准基本一致。根据国外长期实行专业化鉴定考核认证服务的经验,在鉴定考试制度完善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都已出现了专业化水平很高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例如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英国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NCVQ),韩国产业人力管理集团等,都属于第三方认证的专业性机构,专业化工作程度都很高。我国秘书职业资格认定部门必须有政府授权,有很强的专家队伍提供专业技术方面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标准的高度统一和鉴定的高质量。第三,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和交流。第三方认证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世界各国在人力资源质量认证上采取的通行方式。随着国际间的经济交往的加强,对生产标准的要求也逐步趋同化,对生产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一致。因此,按照国家通行的标准,建立秘书职业质量认证制度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实现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我国通过实行这种国际惯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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