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提出:
其他绿地 “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该标准的条文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这类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它的统计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一致”。
从上述概念的定义看,目前我国城市绿地的术语、分类等研究的重点是在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相关的范围之内;对于市域范围内的“绿地”尚无较为深入的研究,因此也更谈不上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或相关的法规、规章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
2 若干规划成果中相关内容的引述——了解现行规划方法
2.1 厦门市(三区一县)绿地系统规划
编制时间:1996年10月
相关内容简述:至1994年末,厦门市市域面积约1 516km2,辖6区1县。本规划是除厦门本岛以外4个城区的绿地系统规划,尝试增加了“厦门市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构想”一节,旨在对厦门市城市绿地系统提出一些构想和建议。主要内容有:
(1)厦门市域绿地布局结构 根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意图和对厦门市自然山水条件的分析,从整体上把握厦门城市绿地体系的建设,提出融山、海、城、岛、林为一体的“山环城、城环湾、海环城”的布局框架。
(2)厦门市域绿化用地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一,根据各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提出城区绿地的规划指标,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等;第二,从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角度对厦门市域土地利用规划提出建议,对城市组团隔离带用地、郊野游览休闲用地、水源保护用地、自然生态用地等类型的用地提出规划设想。
2.2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系统规划
完成时间:2000年1月
相关内容简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青岛老市区隔海相望,是青岛的辅城,辖区面积217km2,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4km2。
(1)规划范围与规划层次 第一层次为行政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用地规模为辖区范围,重点是通过对城区外围大环境的宏观控制,突出城区西北部山林景观与东南部海滨风光的结合,达到城市山水构架的重建与完善。第二层次为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用地规模为54km2,重点是按城市绿地分类建立城区的绿地体系。第三层次为行政商务中心区绿地控制性规划,用地规模为4.5km2,重点是在重点地区对城区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深化,强调微观层面绿地建设管理依据的建立(此阶段实质上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下一层次的工作)。
(2)行政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研究内容 第一,土地利用规划对绿地系统规划的限定因素的明确;第二,自然山水骨架为绿地结构提供的基础条件的明晰;第三,城市人工开发对绿地结构影响因素的分析;第四,景观要素与结构的把握;第五,开发区绿地结构的构建。
(3)行政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规划内容 第一,规划的定位;第二,系统的构成;第三,与海洋生态系统相关的保护要求;第四,城区外围风景区、森林公园、农副产品加工区、旅游度假区的规划控制要求;第五,开发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绿地的规划指标。
2.3 秦皇岛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完成时间:1998年10月
相关内容简述:秦皇岛市辖3区4县,总面积7 523km2,至1996年底市辖3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海港区),建成区面积72.13km2。
(1)城市绿地系统发展框架 “建立市域环境概念,结合市域生态景观环境,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格局,即生态保护、风景旅游、农林观光三位一体的市域环境”。
(2)系统布局与特色规划 城乡一体的市域环境规划、追求综合效益的城郊组团绿地、功能特色突出的城区绿地。
2.4 安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编制单位:北京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安阳市绿地系统规划组
完成时间:2000年12月
相关内容简述:安阳市为河南省省辖市,市域面积7 413km2,辖1市4县,城市建成区69.8km2。规划提出“市域生态空间保护体系”,以市域内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大致形成市区景观区、近郊景观区和远郊景观区,处理好建成区园林绿化网络与城郊景观的配置和连通,以整体优化为原则,构成连续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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