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优质课教师的评定结果作为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5.评选结果存入教学档案。
听 课 制 度
为加强相互学习,促进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活动,扩大教研成果,发现正反典型,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领导成员分组包干,业务主管领导和教务主任统一协调。教务处根据领导意见分别安排初、高中两部的听课。把科别、主讲人、班级提前通知该科教研组长和有关级段长,让各组、各段提前调好课程。
二、教研组长每月听课不得少于两节。教研组长在包组领导和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本组教师听课。课前做好一切准备,课后做好座谈记录。
三、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大力提倡同头课、同科教师经常相互听课。听课领导和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
四、抓好座谈和总结。听课后要立即组织座谈,主讲教师必须参加座谈,直接听取意见,交流自己的教学设想和体会。
五、坚持听课制度,严肃听课纪律。领导、教师不得以工作忙或调不开课为由拒绝参加听课。
教育教学及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校教职工做好工作,搞好教育教学研究,发挥特长,勇于学术探讨,切实做到对学生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重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教育、教学、处室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工作与研究等方面获得成果者,均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二、奖励项目:
(一)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总结成果奖:
1.结合本专业实际撰写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2.学术讲座发表的论文;
3.各报刊杂志(电台、 电视台)登载或播放的论文稿件;
4.某项工作的研究专著;
5.文学、美术、音乐发表的作品;
6.科技发明及国家确认的专利项目。
(二)培养专长学生辅导奖:
1.学生参加各学科知识大赛获奖的辅导老师;
2.省、市、 县体育运动会获得较高名次运动项目的教练员;
3.学科统考, 高、中招考试在市、县两级获得总分或单科前三名的任课教师;
4.后进变先进的班主任、级段长。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成立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教科研组和有关领导组成;
(二)论文、专著由评审小组评出获奖名次。已发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专著均在获奖之列,以报刊级别定出获奖名次;
(三)体育竞技获奖,以上级颁发的奖牌、奖杯、奖匾、锦旗为凭,决定在校获奖名次;
(四)学科知识竞赛、统考、高中招考试以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为准;
(五)后进变先进奖,由同段的班级和同部级段公认,政教处考核属实的班级、级段。
四、奖励办法:
(一)坚持荣誉奖为主、物资奖为辅的原则,根据学校经济状况,确定奖金数额。
(二)科研成果突出,影响很大,甚至获得专利权者可获得重获。
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与注册
(一)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到政教处领取收费明白卡,交纳各种费用后,凭交费收据向级段长、班主任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生入班后,根据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政教处安排,编号照像,填写学籍卡,报市、县主管部门输机备案后方取得学籍。
(三)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内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周。
(四)学生毕业、休学、转学、退学,离校前由政教处发给离校通知,到有关处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离校。
二、转学、休学、退学
(一)转学
家长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家庭地址跨省、市、县迁移,路途较远,不能就近入学的学生,情况属实,可以申请转学。
1.转入
外校学生转入本校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持父母调令或其他能认定必须转学的证明材料和本人户口;
②经成绩考核符合学校要求;
③持有原校转学证、学籍表、学业成绩单和操行考评结果。
条件审查合格,经领导集体研究批准,方可入学,不经研究,私自安排,一律无效。一经查出,立即清退,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转出
①学生须转出者,个人写出申请,说明转学理由,家长签署意见,由级段长或班主任申报到政教处,经批准后,准予转学,并办理转学手续。
②转出的学生一般不退所交的各种费用。一经办完手续,不得滞留学校。
(二)休学
1.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
①因正当理由,一学期请假累计四十个学习日者;
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者;
③经查证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2.学生休学前必须交验有关证明,学生家长写出申请,班主任签字,级段长审查,校长批准,到政教处办理休学手续。持休学手续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控制休学人数。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复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续休一年。毕业学年内,不办理休学。
4.休学期满,学生应持休学证申请复学,经批准后,方可复学入班。休学期满,不申请复学,不办理续休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退学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作退学处理:
①因重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②连续休学二年不能复学者;
③一学期连续旷课一个月,或累计旷课一个半月者;
④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又不履行请假手续者。
2.取消留级制度。学生成绩不及格,跟班试学,到毕业时,学习成绩仍不及格者,只发修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
学生思想品德考评细则(试行)
一、充分认识学生思想品德考评的重大意义
学生思想品德考评是检查德育工作效果的手段,它既能反馈学生在实施德育过程中思想转化、品德发展的状况,又能显示德育工作的“盲区”和不足,从而促进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并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或升入高一级学校时,对他们进行全面考察、继续教育提供依据。还可以使学生家长对子女的思想品德发展过程有全面的了解。
二、加强学生思想品德考评的领导
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领导下,由分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副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实施。级段长和班主任具体组织操作。在考评过程中实行责任制。对学生操行等第的确定要严肃认真,坚决杜绝应付和走过场的现象出现。学生的操行评语,该谁填写的谁填写,尤其是“班主任意见”一栏,必须由班主任亲自认真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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